太原市行政執法總隊第七執法大隊對管理區域內的建筑工地開展了揚塵污染治理專項整治行動,對不按規定采取揚塵防治的工地嚴肅查處。兩工地因沒有采取防塵措施,或將被處于最高10萬元罰款。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發現位于長風街的一處建筑工地和東中環高速口的一處建筑工地有大量裸露的土方未進行苫蓋,造成施工揚塵污染。根據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對上述兩個工地進行了立萬元罰款案查處?!疤鞖馊找孓D暖,省城各建筑工地施工如火如荼。由于我市春季風大,建筑工地如不采取防塵措施,極易造成揚塵污染。為保障我市空氣質量,我們開展了此次專項行動?!钡谄邎谭ù箨犛嘘P負責人表示。
今年1月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開始施行。該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密閉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沒有及時清運,或者沒有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將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相比于之前最高2萬元的處罰力度,該法對揚塵污染的防治要求更為嚴格,對造成揚塵污染行為的處罰更為嚴厲。
專項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每到一處工地,便要求各建筑工地相關負責人要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提高揚塵污染防治意識。同時,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將嚴格執法,嚴厲查處。來源:太原市環保局